惠州进口无证压力容器被销毁

2014-08-03 09:15:39 更新  |  来源:  |   次阅读
      南方日报讯 (记者/聂金钊 通讯员/黄桂东)近日,惠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惠州某电子公司进口的20台数控线路板钻孔机检验中,查获了设备违规携带的20个无证压力容器。
      根据相关规定,该局责成贸易相关方进行整改,另行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压力容器替代原无证压力容器,对20个不符合要求的储气罐按规定现场监督收货人进行了钻孔销毁。
      据了解,该20台数控线路板钻孔机分4批次报检进口,全部为德国一家公司制造,货值共304万美元。在对上述设备开箱检验时,检验人员发现每台钻孔机配套有干燥机,配置空气储气罐1个,整批钻孔机共配有储气罐20个。这20个储气罐的工作压力为11bar(即1.1MPa),容积为60L,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0003-2007《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中简单压力容器的定义范围。
      但收货人及和制造厂商均不能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》,不符合相关文件“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元件,应获得总局签发的制造许可证”的要求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
     根据有关规定,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组件必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《制造许可证》后方可进口。经确认,由于收货人对我国压力容器进口的相关规定不了解,在确定合同采购过程中未注意对压力容器配件需另行采购,导致无证压力容器随设备配套进口的违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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